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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索 引 号:QZ07101-1300-2024-00156
    • 备注/文号:南政文〔2024〕150号
    • 发布机构:澳门皇冠:人民政府办公室
    • 公文生成日期:2024-04-23
    澳门皇冠:人民政府关于美林街道2024年第二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
    时间:2024-04-26 20:24

    美林街道办事处:

      你办关于《2024年第二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》(美办〔2024〕49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
      一、同意将美林街道集体农用地0.0516公顷(其中:耕地0.0401公顷)转为集体建设用地。农用地转用列入我市2024年度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。

      二、本批次集体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村、地类及面积具体为:李西村农用地0.0183公顷(其中旱地0.0116公顷、园地0.0049公顷、其他农用地0.0018公顷),溪一村农用地0.0106公顷(其中旱地0.0087公顷、其他农用地0.0019公顷),洋美社区农用地0.0227公顷(其中水田0.0198公顷、其他农用地0.0029公顷)。

      三、农用地转用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,由你办按照《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》《澳门皇冠: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澳门皇冠: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》(南政办规〔2023〕19号)中关于“一户一宅”、宅基地面积限额、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办理供地和建设批准手续,通过福建省用途管制系统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,并按规定备案。

      四、涉及退旧建新、土地补偿等问题,由你办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督促落实。

      附件:美林街道2024年第二批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表

     

     澳门皇冠:人民政府

      2024年4月19日

      (此件主动公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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